经组织考察,学院研究决定,何新荣同志拟任我院成教分院副院长,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12年6月4日起到2012年6月10日止,共7天。
何新荣,现任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会计分院实验室主任,拟任东方学院成教分院副院长。
何新荣,男,汉族, 1966年10生,浙江义乌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