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0年10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

各二级分院:

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经本部人事处和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资格审查,确定吴颖婕等6人员具备认定资格,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认定名单

专业教师:吴颖婕 工程管理

吴蓉斌 日 语

金 轶 保险学

万 俊 物流管理

思政教师:祝丽萍 林骁邦

二、认定材料上交

请上述人员于2010年10月18日前上交下列材料:

1、网络报名号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二寸免冠照3张(2张贴申请表,1张做证书备用);

4、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外取得的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7、《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由主检医师在体检表上签署“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具有2009年10月30日以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的可不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但必须由本人到当时体检医院将已有的体检证明请相关医生誊写到《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8、《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试讲考核

1、时间:2010年10月20日 (周三下午2点)

2、地点:第三教学楼208教室

3、试讲内容:专业课教师为归属专业课程任选一章节试讲,思政教师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任选一章节试讲。

4、备注:试讲均需准备授课PPT,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2010年新转岗教师因刚完成试讲本次免于试讲。

请相关老师按时上交材料,认真备案,准时出席试讲。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