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学科交叉学习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67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学科交叉学习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未满40周岁,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参加过学科交叉学习的专任教师,均须根据自身学科交叉需要选择学习课程。其他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

     二、报名学习

    请报名参加学科交叉学习的教师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学科交叉学习情况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经所在部门同意,于319日下班前交人力资源部。

    参加学习的教师在报名后根据课表安排自行前往学习,我部不再另行通知上课时间和地点。

    推荐课程详见《2017-2018学年第2学期青年教师学科交叉学习推荐课程表》(附件2)。

    三、期末考核

    参加学习的教师一旦报名后需跟班听课学习,无故不得缺席,每次听课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学科交叉学习听课记录表》(附件3),期末参加考核,考核形式由授课教师自定。青年教师须在考核前将听课记录表交至授课教师,授课教师根据青年教师的平时表现、期末考试情况,如实在《登记表》中填写期末考核成绩并签名,于学期结束前将《登记表》及听课记录交至人力资源部。

四、学分认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在《登记表》中给予的期末考核成绩认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获得3学分,计入青年教师培养考核体系要求的学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裘力骏  0573-87571518

地址:行政楼A4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