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事类业务办理的相关说明

全体教职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推迟至3月2日以后,为做好疫情期间的人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事类证明开具

寒假期间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急需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的,仍需在OA系统中申请,申请时请注明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方式信息,便于人力资源部开具好证明后邮寄。校外可通过访问校园VPN(vpn.zufedfc.edu.cn)进入OA系统操作。

二、因私出国(境)办理

疫情爆发以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已陆续对中国公民采取入境管制措施,请教职工尽量避免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因私出国(境)的,需严格执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大东﹝2018﹞67号)相关规定,鉴于疫情期间不便线下办理,可先通过电话或其他线上途径完成审批流程,后续疫情稳定后,及时补交纸质申请表。教职工可关注“国家移民管理局”“浙江签证”等官方公众号了解出入境管制信息。

三、医保业务

1.根据省、市两级医保中心的通知: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统一延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待疫情稳定后申请报销;有医疗报销需求的教职工请先妥善保存好报销材料。

2.省、市两级各类医保服务事项均推行“不见面”办理,教职工有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驻外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需要办理,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网上办”“掌上办”办理,市级医保业务还可就近使用华数综合自助机实现“自助办”。如确需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请做好自我防护后前往办理;

3.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人员,医疗机构可根据病人实际情况,配取不超过12周的药量;

4.省级医保政策或业务咨询电话0571-85111525,市级医保政策咨询电话:12345。

四、公积金业务

1.省直住房公积金自2月3日起暂停省直公积金各服务网点现场业务办理,全面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教职工如有提取业务、提前还款等部分贷款业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心官网、浙里办APP、支付宝APP等渠道办理业务。各线上办理渠道如下:

(1)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

(2)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www.zjgjj.com;

(3)浙里办APP选择“住房公积金”办事服务;

(4)支付宝APP—选择“城市服务”—公积金—省直公积金。

2.如确有应急的特殊情况,请拨打12329进行咨询和预约后办理。

未尽事宜可咨询人力资源部骆琼17769617110。

人力资源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