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新校区。学院先后获评“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浙江省首批“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革之都、著名观潮胜地——海宁,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占地9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置教学研究单位10个、行政教辅单位15个,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000余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外聘教师15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占比约32%,“双师双能型”师资占比约3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98%。学院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现有34个本科专业,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近年来,学院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5个,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11项,立项省级及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0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42项,教师主编各类教材34本,开展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53项。现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8门、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2项、省级“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项、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试点11个。
学院坚持“学科引领、科研兴校”的发展理念,建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2个市级一流学科,组建“人工智能与企业管理创新”“数字治理与乡村建设”“文创产品设计的数字化转型”等多个交叉学科研究团队。
当前,学院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开放协同”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师资引进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人才类型
引进人才分为3个类型,高层次人才、应用型人才和储备师资。其中,高层次人才分为:学科领军人物、学术拔尖人才、学术(教学)骨干和青年博士。
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可申请浙江财经大学事业编制。
三、应聘方式
1.应聘人员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和附件材料均以“姓名+应聘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命名。
2.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科研成果材料,即凡应聘登记表中填报的业绩、成果等均须提供佐证材料。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金、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参考标准如下(执行标准以协议为准):
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 |
科研启动金 |
安家费 |
购房补贴或住房 |
学科领军人物 |
20-30 |
5-10 |
125 |
(教师专用房100平方米) |
学术拔尖人才 |
10-20 |
3-5 |
75 |
(教师专用房60平方米) |
学术(教学)骨干 |
5-10 |
2-3 |
55-60 |
青年博士 |
3-5 |
1-2 |
45-50 |
应用型人才 |
1-2 |
-- |
8-10 |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引进条件、工作任务、引进待遇和管理考核等详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
2.引进人员最高学历、学位应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
六、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www.zufedfc.edu.cn
招聘网站:https://rlzyb.zufedfc.edu.cn/info/1058/3196.htm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42、0573-87571098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邮编:314408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