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职工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申请表》,交所在部门。申请表可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 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意见并盖章后交学院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为教职工开具各类人事证明。
4. 开具各类人事证明需本人带上身份证到人力资源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