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卡的启用
参保人员在领取到单位发放的医保卡后,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医保功能是即时启用的,可以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就医,省本级初始密码是000000
2.医保卡密码设置
参保人员领取医保卡后,可根据自己需要设置医保功能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目前仅限于在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多媒体自助机上修改医保功能密码或到服务大厅14号窗口修改密码。
3.医保卡密码重置
参保人员若设置的医保卡医保功能密码遗忘或因密码遗忘而锁卡,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持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带上需要密码重置的医保卡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密码重置。
持卡人的金融账户密码可通过工行ATM、自助终端自助修改。若遗忘医保卡金融账户密码,可通过工行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4.医保卡挂失换卡
(1)临时挂失
如参保人员遗失医保卡请通过拨打社保12333客服热线或省医保中心挂失电话85119460办理临时挂失,临时挂失有效期为15天,到期后自动失效。
(2)撤销口头挂失
撤销口头挂失无法进行电话撤销,须由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持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撤销挂失。
(3)正式挂失
临时挂失后,在临时挂失自动失效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持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医保中心医保卡管理窗口(19号窗口)办理正式挂失。(备注:代理人只能办理正式挂失手续,不能进行补卡)
(4)补、换卡
办理正式挂失或损坏需要更换新卡的,须持卡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中心医保卡管理窗口办理补、换卡手续。
温馨提示:
1、补、换新卡将按银行的规定收取工本费,请妥善保管;
2、老、弱、病、残等人士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请与我中心医保卡管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71-851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