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服务
办事流程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进教职工报到须知(人事代理、人事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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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职报到程序

1.经学院研究决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时间进行入职体检;

2.体检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报到;

3.新进人员持相关资料在报到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

二、入职报到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专/本科起);

3.一寸彩照(白底)6张;

4.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或集体户口页复印件1张;

5.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拟录用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6.体检合格报告;

7.建设银行卡一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专/本科起);

3.一寸彩照(白底)6张;

4.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或集体户口页复印件1张;

7.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拟录用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8.体检合格报告;

10.建设银行卡一张。

三、其他说明

1.新进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在正式报到前先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就业协议。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拟录用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在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拟录用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要求:

1)应届毕业生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由本人所在学院党支部填写并盖章;

非中共党员:由本人所在学院填写并盖章。

(2)非应届毕业生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由本人党关系所在党支部填写并盖章;

非中共党员:由本人所在企业人事部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盖章。

4.需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新进教职工党员,请按以下方式操作:

1省内: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转接,直接输入: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省外: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具体去向: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窗体底端

5.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范老师   0573-87571148

组织宣传部钟老师   0573-8757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