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服务
办事流程
出国(境)进修审批流程

步骤

程序

材料

1

报送计划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

(请下载附件1填写)

一般在当年年底报送次年计划

2

个人申请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海外培养审批表

(领导签字部门盖章)

(请下载附件2和附件3填写)

3

学院审批

学院严格按照海外培养资助计划和当年进修计划审批进修申请

4

手续办理

缴纳出国(境)保证金

相关证明材料(在出国(境)进修管理交流QQ群中下载后填写)

拟进修单位审批手续

5

签订协议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审批表(领导签字部门盖章)

(请下载附件4填写)

出国(境)保证金收款单

进修培养协议书

6

回校报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脱产进修回校登记表(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请下载附件5填写)

相关制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66号)

受理地点:行政楼A315办公室

联系人:骆琼

联系电话:0573-8757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