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2年4月教师资格认定试讲通知

各分院(中心):

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经本部人事处和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资格审查,确定张艳等9名人员具备认定资格,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历/学位

职称

试讲课程

备注

1

张艳

研究生/硕士

助教

日语

新引进已试讲考核,本次免试讲

2

陈月汀

研究生/硕士

英语

新引进已试讲考核,本次免试讲

3

沈惠佳

研究生/硕士

英语

新引进已试讲考核,本次免试讲

4

周春华

研究生/硕士

助教

英语

新引进已试讲考核,本次免试讲

5

祝红霞

本科/硕士

高级会计师

公共部门会计

双师教师

6

王中斐

研究生/硕士

助教(思政)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行政人员兼课已试讲考核,本次免试讲

7

蒋超

研究生/硕士

助教(思政)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政治辅导员

8

童晓波

本科/学士

实验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实验教师

9

张静

研究生/硕士

助理实验师

企业管理

实验教师

二、试讲考核

1、时间:2012年4月24日 (周二下午13:30)

2、地点:S3-305

3、试讲内容:专业课教师为归属专业课程任选一章节试讲,思政教师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任选一章节试讲;实验师资为教学相关专业课程任选一章节内容试讲。

4、备注:试讲均需准备授课PPT,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请相关老师认真备课,准时出席试讲。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