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中心):
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经本部人事处和东方学院人事组织部资格审查,确定张艳等9名人员具备认定资格,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历/学位
职称
试讲课程
备注
1
张艳
研究生/硕士
助教
日语
新引进已试讲考核,本次免试讲
2
陈月汀
无
英语
3
沈惠佳
4
周春华
5
祝红霞
本科/硕士
高级会计师
公共部门会计
双师教师
6
王中斐
助教(思政)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行政人员兼课已试讲考核,本次免试讲
7
蒋超
政治辅导员
8
童晓波
本科/学士
实验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实验教师
9
张静
助理实验师
企业管理
二、试讲考核
1、时间:2012年4月24日 (周二下午13:30)
2、地点:S3-305
3、试讲内容:专业课教师为归属专业课程任选一章节试讲,思政教师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任选一章节试讲;实验师资为教学相关专业课程任选一章节内容试讲。
4、备注:试讲均需准备授课PPT,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请相关老师认真备课,准时出席试讲。
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